市发改委办公自动化网络是我市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服务宏观管理职能,提高办公效率。为充分发挥发改委办公自动化网络的使用,特制定以下网络运行管理办法。 一、管理部门 合肥市经济信息中心是市发改委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具体管理部门,本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网络进行检查或维护工作。 二、运行要求 委办公自动化网络上的内容,主要来自委内业务处室。为保证业务内容及时、准确、安全上网,实行处室领导负责制。 委内各处室须指定一名或二名固定人员负责本部门业务数据的上网输入工作。人员名单须上报委办公室和信息中心。 各处室上网数据须征得处室领导同意后,方可由具体人员输入电脑网络,并自行备份。凡网上的数据均认为是经处室领导认可过的。 凡需报委领导或其它有关部门审阅、签发、交流的文字材料,一律由各处室计算机自行排版打印,并由处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后,送审和签发。委领导和委办公室负责督查。 凡输出网络上的内容,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委领导或处室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将网络数据内容提供给他人。如出问题,后果自负。 在网络计算机上从事信息的查询、检索、下载等,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三、硬件维护 操作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卫生打扫,保护设备清洁。 平时设备不用时须加盖防尘罩。 禁止在操作计算机时吸烟和吃食物等。 禁止在高温、烟尘、震动及电压不稳等到情况下使用设备,以保持设备运行环境的稳定。 四、软件维护 各处室计算机操作人员应严格操作程序,如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经济赔偿。 禁止从外带入的软件在网络计算机上运行,以防止计算机病毒的感染。如有此类事情发生,一经发现,视情况程度,将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禁止让外人在网络计算机操作,防止损坏网络系统软件,防止网络系统软件外泄,防止网络数据被外人修改。 禁止在网络计算机上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操作。 计算机如出现意外情况时,应及时与信息中心网络管理员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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