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我市农民增收难度增大,增长速度放慢,增长点相对匮乏,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不仅是我市当前农村经济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关系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现阶段我市农民收入状况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经济一直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但近两年来,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逐渐趋缓,这是农村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具体体现。 1.我市农民收入基本达到小康水平。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农村经济持续增长,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我市小康实现度已达到*%,农民总体上正在从基本小康向更加宽裕的小康生活迈进。 2.我市农民收入构成向非农化转型。1998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873元,其中第一产业纯收入1158元,占全年人均纯收入的61.8%;第二产业纯收入133元,占7.1%;第三产业及其他纯收入582元,占31.1%。这说明我市农业生产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农村二、三产业,尤其是二产的发展相对落后,相比发达城市,农民收入的非农比重偏小。但我市农民收入已开始缓慢地向非农化转型。非农业收入比重逐年上升。农村中高收入户中非农化转型普遍,非农化越高,收入越高。真正的纯农户比重逐渐缩小,特别是郊区,情况更为明显。总体看我市农民收入的非农化转型将呈波动方式延续下去。 3.我市农民收入已进入一个新的增长时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民收入由1978年的103元提高到1998年的1873元,年递增15.6%。农民收入增长划分四个不同的增长阶段,第一阶段从1979年~1984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年均递增22.3%。第二阶段从1985年~1992年,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多种经营快速发展,“菜篮子”工程的实施,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年均递增8.1%。第三阶段从1993年~1997年,随着农产品价格的放开,尤其是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后,农村非农产业迅速发展,农民收入增长最快,年递增25.5%。第四阶段从1998年开始,农产品供给相对充裕,买方市场开始实现,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放慢,增长空间压缩;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农产品销售困难加大,部分农产品积压;来自乡镇企业的收入增长滞缓,外出务工经商劳动力出现回流现象。199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0.96%,预计1999年比上年增长1.4%。农民收入进入新一轮低速增长阶段。 4.我市农民收入水平在全国大中城市的排位靠后。1998年,我市农民收入水平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排第32位,比1997年的第30位下降2位,仅高于兰州、重庆、西宁等3个城市。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仅有深圳农民的25.5%,只有广州农民的32.3%。我市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主要在于:农民收入来源还不宽,增收的空间较小;农业产业化经营滞后,农业利益分配流失严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不快,对拉动农民增收作用不足。
二、制约当前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
我市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放慢是农业与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必然反映。其主要制约因素有: 1.农产品供给过剩与劳动力供给过剩并存。过去农村劳动力过剩,农产品市场供给短缺,可以用充裕的劳动力生产市场短缺的产品,来保持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农产品买方市场形成后,主要矛盾由供给制约转为市场需求制约。农产品相对过剩,导致1998年农产品价格下跌,农民减收。另外,我市农村人均占有耕地仅1.48亩,有四分之一左右的剩余劳动力,城市下岗分流,又迫使农村进城劳动力回流,并由此给农民增收增添新的压力。 2.农业劳动生产率过低和农产品转化加工率过低并存。农业生产率一直较低,主要出售初级产品,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增收大部分从农民手中流失。近几年农产品加工虽有所发展,但多数是分散、小型、低水平,远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1998年我市农村劳动力平均农业增加值0.34万元,占全市劳动力平均国内生产总值的30.9%。农民增收缓慢,使农民收入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拉大。1998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0.9%,比1990年的40.2%下降了9.3个百分点。 3.农产品质量不高和农业综合经济效益不高并存。农产品质量不高,虽生产投入不断提高,但农产品市场价格普遍下跌,增产不增收或少增收。加上农产品加工转化滞后,导致农业综合经济效益不高,甚至部分农户种田亏损,严重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4.农村工业化滞后和城镇化发展滞后并存。从长远来看,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化转移,减少农民才能致富农民。现阶段乡镇企业仍处于低水平、分散、小规模的初级发展阶段,农村城镇化尚处起步阶段,培植农民增收新增长点尚待时日。 5.农村中介组织不到位和基层政府指导不到位并存。农民普遍对市场陌生,只能循着价格上,这种经营上的趋同性,带来价格上的竞争,收入增长必然受到影响。农民迫切需要农村中介组织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服务。目前农村中介组织数量少,体制不健全,基层政府在农业发展指导上强迫命令多,分解种植指标,催种催收,缺乏指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思路和手段。
三、实现我市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的途径
1.继续调整农业结构。现阶段农业生产仍是农民收入的主体,所以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是当前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但必须提倡因地制宜,切入点放在优质农产品开发上,开发特色明显、科技含量高的名牌产品。瞄准合肥这个大市场,大力发展城郊型农业。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发展名特优新养殖业,多种快生、早熟、绿色、反季节经济作物,压缩早稻、小麦、棉花的生产。发挥比较优势,利用劳动力充裕的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增加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出口,主动迎接入世对我市农业的挑战。提倡精准农业,改进和加强农业经营管理,推进节本增效,降低生产成本,开展现代意义的精耕细作,最大限度地提高产出效益。 2.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抓好龙头服务组织建设。通过农业产业化将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联成一体,多层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使农民同时获得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收益。重点要抓好龙头、中介服务组织的建设,通过龙头、中介服务组织的带动,较好地把生产与市场联结起来,让农民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使名优农产品生产规模迅速扩大。政府的政策指导要尽可能通过合作制、股份合作制或者其他有效形式,建立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共同体,有计划地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尤其是农业加工项目、科技示范基地等,提高我市农业市场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让农民从产业化中获得收益。 3.振兴乡镇企业,增辟农民收入来源。乡镇企业是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乡镇企业的“二次创业”要在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依托农村丰富的农产品原料资源,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尽快完成改组、改制,推进规模化、集团化,提高整体素质,增强竞争能力的同时,探索集体所有制在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中扩大发展空间,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增加吸纳劳动力,增辟农民收入来源。 4.着眼长远发展小城镇,开辟农民收入持久增长的新领域。把小城镇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持续较快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来抓。目前我市三县人口城镇化水平仅11%,据测算,如果提高一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可增加20元左右。要把扩大内需、农民住房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农村经济的一个长期增长点。发挥城镇聚集效应,带动农业结构布局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依托小城镇发展第三产业,拓宽农民就业门路和收入来源。发挥小城镇区位优势,改善信息环境,方便交通运输,使小城镇成为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积聚地。加快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和集中,腾出土地向种田专业大户集中。相应增加从事农业劳动力人均资源占有量,促进农业向集约化经营发展,从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5.提高农民素质,全面实施科教兴农方针。科技农业需要高素质的农民,提高农民科学种田素质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普及应当以增加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为目标,形成农民自觉吸纳科技成果的内在动力。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推广运用新品种、新技术中的作用,把提高经济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在科技进步的坚实基础上。 6.认真贯彻中央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与减轻农民负担结合起来,目前农村还存在着在三提五统的政策之外负担还较重,为了彻底杜绝加重农民负担的各种摊派,一要精简基层政府机构,清理大量超编和临时借用人员,从源头上减轻农民负担。二要研究制定税费改革等治本之策,取消所有不合理负担,将合理的收费用法规形式明确规定,使农民负担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