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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极端重要性。

  胡锦涛同志指出,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我国改革和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十分重要和紧迫。

  在深入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后,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要把握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全面科学地判断形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克服困难,把加快发展的立足点放到真抓实干上。

  胡锦涛同志说,总的看,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广大党员干部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做得是好的。但我们必须看到,在坚持求真务实这个问题上,党员干部队伍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认真学习理论,不用心汲取新知识,不深入思考新问题,思想上固步自封、停滞不前,工作上敷衍了事、庸碌无为。二是作风飘浮、工作不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满足于一般号召,抓工作浮光掠影,搞调研蜻蜓点水,身子沉不下去,对实际情况不甚了了。三是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顾现实条件,提不切实际的高指标,搞违背科学的瞎指挥,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四是随心所欲、自搞一套,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仅损害国家的全局利益,而且侵犯群众的切身利益。五是心态浮躁、追名逐利,一事当前,总是计较个人得失,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脱离实际,劳民伤财。六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掩盖矛盾和问题,蒙蔽群众,欺骗上级。七是明哲保身、患得患失,在原则问题上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奉行“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处世哲学,不开展批评,不让人批评,甚至压制批评。八是贪图享受、奢侈浪费,追求低级趣味。热衷于个人享乐,大吃大喝,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九是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干工作不是先考虑群众利益,而是先考虑小团体、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侵害群众利益,甚至中饱私囊。十是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对群众的安危冷暖漠不关心,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甚至肆意欺压群众,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同党的宗旨和性质格格不入的,都是同人民群众的利益格格不入的,必然会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一些本来可以做好的事情没有做好,一些本来应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一些本来可以缓解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这些不良风气如不坚决刹住,势必严重削弱党员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势必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终势必妨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

  胡锦涛同志强调,全党同志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临艰巨繁重的国内建设任务,面对我们党肩负的历史使命,要贯彻落实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也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全党同志都必须牢记,越是形势好,越是群众加快发展的积极性高,越要坚持求真务实,越要保持清醒头脑,越要坚持好的工作作风,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工作,扎扎实实地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

  第二部分,紧密联系加强和改进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胡锦涛同志指出,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关键是要引导全党同志不断求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之真,务坚持长期艰苦奋斗之实;求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之真,务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之实;求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之真,务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实;求共产党执政规律之真,务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之实。

  第一、切实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求真务实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增强党的宗旨意识。要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竭诚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帮助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切实解决好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的问题。

  要进一步认清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居于世界后列,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均衡的状况将长期存在。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一定要坚持从基本国情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即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住机遇加快各项事业的发展,又充分考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防止和克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心态和做法,老老实实地艰苦创业,踏踏实实地艰苦奋斗。

  要进一步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在长期的实践中,我们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取得了重大成果。这些成果深刻地体现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之中。体现在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之中。我们要坚持用这些宝贵成果教育党员干部,使大家在推进各项工作时能够更好地把握规律性、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克服片面性。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首先就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不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就不可能落实正确的政绩观,不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也不可能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说到底,只有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才能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加自觉地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更加自觉地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更加自觉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把求真务实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去。求真务实,要紧紧围绕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来进行,最重要的是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取得成效。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紧密联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上,坚持以求真务实精神去抓落实,并在抓落实的实践中不断提高坚持求真务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三,切实建立健全制度,为坚持求真务实提供体制保证。胡锦涛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联系群众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各项公开办事制度。要做到求真务实,关键在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尤其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要激励干部做到求真务实,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制度、标准和方法,形成科学评价体系,全面准确地评价干部的工作成绩,为正确识别和使用干部提供科学依据。评价干部的工作成绩,即要看经济建设的成果,又要看社会进步的成果;即要看经济增长的总量,又要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即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即要看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又要看党的建设的成效。评价干部的工作成绩还要有周密完善的方法,即要听取上级领导的意见,又要听取一般群众的意见;即要听取机关内部的意见,又要听取服务对象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只有使干部的工作成绩得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才能进一步营造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激励干部做到求真务实,必须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的工作实绩选拔使用干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使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批评和惩戒。在督促领导干部做到求真务实上要有硬措施,对那些不能做到求真务实、经过组织教育和帮助又不愿改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坚决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另一个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问题是,有些人早就有不廉洁行为了,但我们在考察干部时却未能发现,结果导致其中一些人仍继续得到提拔和重用。社会上有人把这种现象说成是“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根到底,在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还不完善,有些管用的制度没有真正坚持。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扩大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是要激励干部做到求真务实,必须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违背求真务实精神的各种不正之风和错误做法,保证干部全面正确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保证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决策和各项职务行为负责。要着力健全发现问题的机制,扩大信息来源,前移监督关口,做到防患于未然;要着力健全纠正错误的机制,促使发现的问题迅速得到解决,防止小错拖成大错;要着力健全追究责任的机制,干部在工作中出了问题,该给什么处罚就给什么处罚,决不袒护姑息。

  第三部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胡锦涛同志指出,面对当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依然易发多发的态势,我们必须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

  胡锦涛同志强调,十六届三中全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是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按照这个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

  第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要坚持对领导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帮助大家进一步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反腐倡廉教育还要面向全党全社会。要全面加强对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对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对公民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增强全党全社会反腐倡廉的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要深入研究思想道德教育的规律,进一步改进教育方式,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思想道德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大众传媒、理论政策研究部门要大力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推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设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法制,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制度和巡视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以及司法体制、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充分发挥制度在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

  反腐倡廉的各项法规制度要真正发挥作用,首先必须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我们一定要把实际情况摸清楚,把存在的问题研究透,努力使制定的法规制度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避免主观随意性,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和水平。要注意抓好法规制度的系统配套,既制定好总体方案和长远规划,又设计好每一项具体的法规制度,使各项法规制度相互衔接、相互照应。

  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我们一定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对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严厉查处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努力使法规制度成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特别要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要坚决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以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第三,加强监督制约,形成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机制。要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胡锦涛同志重点强调了两个问题:

  一是要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起来,要进一步探索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的有效机制,使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村务、厂务、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使群众真正能够开展监督。要切实保障宪法赋予的人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对群众举报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严肃处理。

  二是要在党内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事实充分说明,不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不可能做好监督工作。全党同志必须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进一步健全党内生活制度,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各级领导班子要经常进行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发现不良苗头,要及早提醒、及时纠正。领导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克服明哲保身、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庸俗作风。

  胡锦涛同志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最后,胡锦涛同志希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编辑日期:2005-11-16  作者/编辑:信息中心  [打 印]  [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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