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上午,市计委文明行业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市创建“安徽省首届文明城市”文行委员会动员大会精神,委文行指导委员会成员,集中学习了市委办公厅合办[2007]2号《合肥市创建安徽省首届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合文明委《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及市文行委常务主任杜昌寿同志的讲话。
会议认为,计委是今年承担安徽省文明城市测评的单位之一,为此要达到考评要求,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创建文明城市的有关工作。会上对涉及计委的工作进行了分解安排。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氛围
1、召开会议,把创建文明城市传达到每一位工作人员,教育全委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加强职业道德,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树立文行创建单位的良好形象。
2、在计委网站上开辟创建文明城市专栏,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措施和标语,做到创建文明城市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二、公开办事程序,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作
1、计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开办事程序,严格执行各项服务承诺制度,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
2、各处室严格按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做到积极热情服务,创造性主动服务、高标准优质服务,使满意率达95%以上。
3、抓好诚信建设,以政府信用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加快构建信用体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共披露平台,建立信用信息征集、发布、查询和信用监督、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建立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交换制度。组织实施“万户企业信用工程”项目。
三、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委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抓好创建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落实。委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指导委员会由监察室、办公室、机关直属党委、人事处、信息中心负责人组成。机关各处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作配合,全面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保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OO七年元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