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建设勤政、诚信、高效、廉洁的行政机关,本处室全体工作人员郑重做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及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扯皮、不推诿。 二、自觉遵守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杜绝滥用职权,努力建设奉公守法的廉洁型机关。 三、强化优质服务。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端正执政理念,树立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认真接待前来咨询、来访、办事的各界仁士,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严格按审批程序初审及受理材料,保证报审材料及时办理,确保按时办结或及时答复。 四、正确履行投资管理职能,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监测分析、投资项目的储备和前期工作推进、以及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的审批和申报工作,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债资金项目的管理。 五、深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的政务信息都如实公开。严格按公开程序和时限要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信守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51-3538432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 2008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