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建设勤政、诚信、高效、廉洁的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本处室全体工作人员郑重做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及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扯皮、不推诿,不发生“中粳阻”现象。 二、自觉遵守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杜绝滥用职权,努力建设奉公守法的廉洁型机关。 三、强化优质服务。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端正执政理念,树立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认真接待咨询、来访、办事的首位工作人员,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四、正确履行重大项目管理职能,做好重大项目的储备和前期工作推进、协调工作,加强对省“861”行动计划和市“1346”重点项目的管理。 五、深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的政务信息都如实公开。严格按公开程序和时限要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信守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51-3538167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办 二○○八年九月 |